党工建设

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资料汇编

日期:2018/06/11 18:40:43 来源: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编印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参阅材料:

    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学习资料汇编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编印

2016 11


编者按:

2016 10 24 日至 27 ,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召开的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全会系统总结了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和实践,就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做出新的重要部署。为便于各地各单位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 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突出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深入查补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短板问题,持续抓实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各项目标任务,在全市上下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热潮。我们梳理编印了《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资料汇编》, 供各地各单位党组织开展党员专题学习讨论时参阅。



一、全会公报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1)

二、有关文件

1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12)

2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37)

3、关于《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 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说明 50)

三、社论评论

1全面从严治党是锻造坚强领导力量的必然要求 56)

2“四个意识” 维护党中央权威 59)

3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基础 62)

4强化党内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保障 65)

5突出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 68)

6以更大力度管党治党 71)

7牢固树“四个意识” 坚决维护中央权威 74)

8让党内政治生活的熔“热起来 77)

9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 80)


10蓝图已绘就奋进正当时 83)

四、全会解读

1十八届六中全会新闻发布会有关情况介绍 86)

2专家解读十二个关键词 94)

3坚定不移维护党的领导核心 100)

4、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继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104


全会公报: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

2016 10 27 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

2016 10 24 日至 27 日在北京举行。

出席这次全会的有,中央委员 197 人,候补中央委员 151 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党的十八大代表中部分基层同志和专家学者也列席会议。

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习近平作了重要讲话。

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习近平就《准则(讨论稿》和

《条例(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

全会充分肯定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一致认为,面对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中央政治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


思想新战略,把握时代大势,回应实践要求,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同心协力、苦干实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国防和军队改革迈出重大步伐,党和国家各项工作取得新的重大进展。

全会高度评价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成就,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集中整饬党风,严厉惩治腐败,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党内政治生活展现新气象,赢得了党心民心,为开创党和国家事业新局面提供了重要保证。

全会总结了我们党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历史经验,分析了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认为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为更好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经受“四大考验”、克“四种危险”,有必要制定一部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准则。

全会强调,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着力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


高能力,着力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着力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努力在全党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全会强调,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关键是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领导层组成人员必须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党章党规, 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坚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为全党全社会作出示范。

全会提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也是保持党的团结统一的思想基础。必须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全党同志必须把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作为毕生追求,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以实际行动让党员和群众感受到理想信念的强大力量。全党必须毫不动摇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党的各级组织必须坚持不懈抓好理论武装,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自觉抓好学习、增强党性修养。

全会提出,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党和国家的生命线、人民的幸福线,也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根本


保证。必须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这两个基本点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偏离和动摇。全党必须聚精会神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根本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必须勇于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坚定不移实施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必须把坚持党的思想路线贯穿于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全过程,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考察识别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首先看是否坚定不移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在大是大非面前不能态度暧昧,不能动摇基本政治立场,不能被错误言论所左右。

全会提出,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全党令行禁止,是党和国家前途命运所系,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也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目的。坚持党的领导,首先是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一个国家、一个政党,领导核心至关重要。全党必须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的各级组织、全体党员特别是高级干部都要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全会提出,纪律严明是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的重要保障,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必须严明党的纪律,把纪律挺在前面,用铁的纪律从严治党。坚持纪律面前一律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党内决不允许存在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组织和特殊党员。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对党忠诚老实、光明磊落,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如实向党反映和报告情况,反对搞两面派、“两面人”,反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反对隐瞒实情、报喜不报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名义纵容、唆使、暗示或强迫下级说假话。党内不准搞拉拉扯扯、吹吹拍拍、阿谀奉承。对领导人的宣传要实事求是,禁止吹捧。党的各级组织必须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责任, 坚决防止和纠正执行纪律宽松软的问题。

全会提出,我们党来自人民,失去人民拥护和支持,党就会失去根基。必须把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根本要求。全党必须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当好人民公仆。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决不允许在群众面前自以为是、盛气凌人,决不允许当官做老爷、漠视群众疾苦,更不允许欺压群众、损害和侵占群众利益。必须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多到条件艰苦、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的地方解决问题,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


难。对一切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的行为, 要严肃问责追责,依纪依法处理。

全会提出,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重要制度保障。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是民主集中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必须始终坚持,任何组织和个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以任何理由违反这项制度。各级党委(党组必须坚持集体领导制度, 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增强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党委(党组要负责同志必须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敢于担责,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坚决执行党组织决定。

全会提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是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健康的重要基础。党内决策、执行、监督等工作必须执行党章党规确定的民主原则和程序,任何党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压制党内民主、破坏党内民主。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和党的各级委员会作出重大决策部署,必须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必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保障全体党员平等享有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坚持党内民主平等的同志关系,任何党组织和党员不得侵害党员民主权利。畅通党员参与讨论党内事务的途径,拓宽党员表达意见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的政治氛围。党员有权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提倡实名举报。


全会提出,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组织保证。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党的各级组织必须自觉防范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种种偏向。党的各级组织要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坚决禁止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坚决禁止向党伸手要职务、要名誉、要待遇行为,坚决禁止向党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决定的行为。任何人都不准把党的干部当作私有财产,党内不准搞人身依附关系。规范和纯洁党内同志交往,领导干部对党员不能颐指气使,党员对领导干部不能阿谀奉承。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

全会提出,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必须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增强党的意识,时刻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党员。要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坚持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必须强化组织观念,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必须按规定按程序向组织请示报告。

全会提出,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们党强身治病、保持肌体健康的锐利武器,也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手段,


必须坚持不懈把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党员、干部必须严于自我解剖,对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剖析原因, 认真整改。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对各种不同意见都必须听取,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

全会提出,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举措。必须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也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要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决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对涉及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对党员反映的问题,任何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都不准隐瞒不报、拖延不办。涉及所反映问题的领导干部应该回避,不准干预或插手组织调查。

全会提出,建设廉洁政治,坚决反对腐败,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任务。必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修养、讲道德、讲诚信、讲廉耻。各级领导干部是人民公仆,没有搞特殊化的权利,要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准则,自觉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斗争,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禁止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家属亲友谋求特殊照顾,禁止领导干部家属亲友插手领导干部职权范围内的工


作、插手人事安排。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党内决不允许有腐败分子藏身之地。

全会强调,党内监督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尊崇党章, 依规治党,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增强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全会指出,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各级党组织应当把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促使党的领导干部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党内监督要贯彻民主集中制,依规依纪进行,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 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

全会强调,党内监督的任务是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重点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是遵守党章党规和国家宪法法律,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党的干部标准,廉洁自律、秉公用权,完成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的任务等情况。


全会指出,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

全会强调,党的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全面领导党内监督工作。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 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党的工作部门要加强职责范围内党内监督工作。党的基层组织要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党员要积极行使党员权利,加强对党的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

全会强调,各级党委应当支持和保证同级人大、政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对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依法进行监督,人民政协依章程进行民主监督,审计机关依法进行审计监督。要支持民主党派履行监督职能,重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意见、批评、建议。要认真对待、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全会强调,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是全党的共同任务,必须全党一起动手。各级党委(党组要全面履行领导责任,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把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全会决定,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于 2017 下半年在北京召开。全会认为,召开党的十九大是党和国家政


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全党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坚定信心,奋发进取,进一步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特别是要切实做好思想理论准备工作、组织准备工作、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

全会按照党章规定,决定递补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赵宪庚、咸辉为中央委员会委员。

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王珉、吕锡文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范长秘、牛志忠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确认中央政治局之前作出的给予王珉、吕锡文、范长秘、牛志忠开除党籍的处分。

全会号召,全党同志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深入贯彻本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继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确保党团结带领人民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


有关文件: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2016 年 10 月 27 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

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在长期实践中,我们党坚持把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党的建设重要任务来抓,形成了以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集中制、严明党的纪律等为主要内容的党内政治生活基本规范,为巩固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生机活力积累了丰富经验,为保证完成党在各个历史时期中心任务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九八○年,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深刻总结历史经验特别“文化大革命”的教训,制定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为拨乱反正、恢复和健全党内政治生活、推进党的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主要原则和规定今天依然适用,要继续坚持。

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状况总体是好的。同时,一个时期以来,党内政治生活中也出现了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在


一些党员、干部包括高级干部中,理想信念不坚定、对党不忠诚、纪律松弛、脱离群众、独断专行、弄虚作假、庸懒无为, 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好人主义、宗派主义、山头主义、拜金主义不同程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突出,任人唯亲、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现象屡禁不止,滥用权力、贪污受贿、腐化堕落、违法乱纪等现象滋生蔓延。特别是高级干部中极少数人政治野心膨胀、权欲熏心,搞阳奉阴违、结党营私、团团伙伙、拉帮结派、谋取权位等政治阴谋活动。这些问题,严重侵蚀党的思想道德基础,严重破坏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严重损害党内政治生态和党的形象,严重影响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继续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建设,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集中整饬党风,严厉惩治腐败,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党内政治生活展现新气象,赢得了党心民心,为开创党和国家事业新局面提供了重要保证。

历史经验表明,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为更好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经受“四大考验”、克服“四种危险”,有必要制定一部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准则。


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着力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着力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着力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努力在全党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关键是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领导层组成人员必须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党章党规,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坚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为全党全社会作出示范。

一、坚定理想信念

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也是保持党的团结统一的思想基础。必须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建设,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

理想信念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理想信念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全党同志必须把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作为毕生追求,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不断改造


主观世界,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不断增强政治定力,自觉成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必须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以实际行动让党员和群众感受到理想信念的强大力量。

全体党员必须永远保持建党时中国共产党人的奋斗精神, 把理想信念的坚定性体现在做好本职工作的过程中,自觉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而苦干实干,在胜利时和顺境中不骄傲不自满,在困难时和逆境中不消沉不动摇,经受住各种赞誉和诱惑考验,经受住各种风险和挑战考验,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坚定理想信念,必须加强学习。思想理论上的坚定清醒是政治上坚定的前提。全党必须毫不动摇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党的各级组织必须坚持不懈抓好理论武装,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自觉抓好学习、增强党性修养。把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必修课,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党章党规,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学会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特别是要聚焦现实问题,不断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


适应时代进步和事业发展要求,广泛学习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以及哲学、历史、法律、科技、国防、国际等各方面知识,提高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能力,提高领导能力专业化水平。

坚持和创新党内学习制度。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等制度为主要抓手,各级党组织要定期开展集体学习。党员、干部每年要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领导干部要定期参加党校学习。坚持开展党内集中学习教育。各级党组织要加强督促检查, 把学习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坚持中央领导同志作专题报告制度。健全党内重大思想理论问题分析研究和情况通报制度,强化互联网思想理论引导,把深层次思想理论问题讲清楚,帮助党员、干部站稳政治立场,分清是非界限,坚决抵制错误思想侵蚀。

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党和国家的生命线、人民的幸福线,也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根本保证。必须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这两个基本点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偏离和动摇。

全党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聚精会神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努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打下坚实物质基础。

全党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根本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做到头脑清醒、立场坚定,矢志不移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全党必须毫不动摇坚持改革开放,发挥群众首创精神,勇于自我革命,勇于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坚定不移实施对外开放基本国策, 决不能安于现状、墨守成规。新形势下,党领导人民全面深化改革,是为了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

全党必须把坚持党的思想路线贯穿于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全过程,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一切从实际出发,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既反对各种否定马克思主义的错误倾向,又破除对马克思主义的教条式理解。坚持从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出发,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全党必须坚决捍卫党的基本路线,对否定党的领导、否定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否定改革开放的言行,对歪曲、丑化、否


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言行,对歪曲、丑化、否定党的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人民军队历史的言行,对歪曲、丑化、否定党的领袖和英雄模范的言行,对一切违背、歪曲、否定党的基本路线的言行,必须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

考察识别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首先看是否坚定不移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在大是大非面前不能态度暧昧,不能动摇基本政治立场,不能被错误言论所左右。当人民利益受到损害、党和国家形象受到破坏、党的执政地位受到威胁时,要挺身而出、亮明态度,主动坚决开展斗争。对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没有立场、没有态度、无动于衷、置身事外,在错误言行面前不抵制、不斗争,明哲保身、当老好人等政治不合格的坚决不用,已在领导岗位的要坚决调整,情节严重的要严肃处理。

三、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

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全党令行禁止,是党和国家前途命运所系,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也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目的。必须坚持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 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核心是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坚持党的领导,首先是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一个国家、一个政党,领导核心至关重要。全党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


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的各级组织、全体党员特别是高级干部都要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涉及全党全国性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只有党中央有权作出决定和解释。各部门各地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可以向党中央提出建议,但不得擅自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对党中央作出的决议和制定的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向党组织提出保留意见,也可以按组织程序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党中央提出。

全党必须自觉服从党中央领导。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人民军队,各人民团体,各地方,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其党组织都要不折不扣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

全党必须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其党组织要定期向党中央报告工作。研究涉及全局的重大事项或作出重大决定要及时向党中央请示报告, 执行党中央重要决定的情况要专题报告。遇有突发性重大问题和工作中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党中央请示报告,情况紧急必须临机处置的,要尽职尽力做好工作,并迅速报告。


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在党中央领导下开展工作,同级各个组织中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同级党委领导、向同级党委负责,重大事项和重要情况及时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

全党必须自觉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对党中央决策部署,任何党组织和任何党员都不准合意的执行、不合意的不执行,不准先斩后奏,更不准口是心非、阳奉阴违。属于部门和地方职权范围内的工作部署,要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为前提,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但决不允许自行其是、各自为政,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四、严明党的政治纪律

纪律严明是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的重要保障,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必须严明党的纪律,把纪律挺在前面,用铁的纪律从严治党。

坚持纪律面前一律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党内决不允许存在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组织和特殊党员。每一个党员对党的纪律都要心存敬畏、严格遵守,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违反党的纪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坚决同一切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作斗争。

政治纪律是党最根本、最重要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全党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员不准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


线方针政策的言论,不准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不准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不准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不准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党员不准搞封建迷信,不准信仰宗教,不准参与邪教,不准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及其活动。

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不准在党内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严禁在党内拉私人关系、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对那些投机取巧、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的人,要严格防范,依纪依规处理。坚决防止野心家、阴谋家窃取党和国家权力。

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对党忠诚老实、光明磊落, 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如实向党反映和报告情况, 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反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反对隐瞒实情、报喜不报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名义纵容、唆使、暗示或强迫下级说假话。凡因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重大损失的,凡因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骗取荣誉、地位、奖励或其他利益的,凡因纵容、唆使、暗示或强迫下级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都要依纪依规严肃问责追责。对坚持原则、敢于说真话的同志,要给予支持、保护、鼓励。

党内不准搞拉拉扯扯、吹吹拍拍、阿谀奉承。对领导人的宣传要实事求是,禁止吹捧,禁止给领导人祝寿、送礼、发致敬函电,禁止在领导干部国内考察工作时组织迎送、张贴标语、


敲锣打鼓、铺红地毯、举行宴会等。

党的各级组织必须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责任,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要坚决批评制止,不能听之任之。党的各级组织和纪律检查机关要加强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坚决防止和纠正执行纪律宽松软的问题。

五、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人民立场是党的根本政治立场,人民群众是党的力量源泉。我们党来自人民,失去人民拥护和支持,党就会失去根基。必须把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根本要求。

全党必须牢固树立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站稳群众立场,增进群众感情。党的各级组织、全体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做到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当好人民公仆。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决不允许在群众面前自以为是、盛气凌人, 决不允许当官做老爷、漠视群众疾苦,更不允许欺压群众、损害和侵占群众利益。改进和创新联系群众方法,建立和完善民意调查等制度,利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等各种渠道了解社情民意,倾听群众呼声,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把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一致起来,着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

全党必须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


之风,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以身作则。反对形式主义, 重在解决作风飘浮、工作不实,文山会海、表面文章,贪图虚名、弄虚作假等问题。反对官僚主义,重在解决脱离实际、脱离群众,消极应付、推诿扯皮,作风霸道、迷恋特权等问题。反对享乐主义,重在解决追名逐利、贪图享受,讲究排场、玩物丧志等问题。反对奢靡之风,重在解决铺张浪费、挥霍无度, 骄奢淫逸、腐化堕落等问题。坚持抓常、抓细、抓长,特别是要防范和查处各种隐性、变异的“四风”问题,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长效化。

党的各级组织、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提高做群众工作能力,既服务群众又带领群众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把党的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引领群众听党话、跟党走。坚决反对命令主义,坚决反对“尾巴主义”,不允许为了个人政绩、选票和形象脱离实际随意决策、随便许愿。

坚持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同干部群众谈心、群众满意度测评等制度。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多到条件艰苦、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的地方解决问题,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领导干部下基层要接地气,轻车简从,了解实情,督查落实,解决问题,坚决反对作秀、哗众取宠。对一切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的行为,要严肃问责追责,依纪依法处理。在应对重大安全事件、重大突发事件、重大自然灾害事件等事件中,领


导干部必须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党员、干部必须顾全大局,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遇到涉及自身利益和局部利益的问题应该通过正常渠道向上级反映,积极主动做好化解社会矛盾、防控社会风险工作,不准组织、参与、纵容扰乱社会秩序的非法活动。

六、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重要制度保障。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是民主集中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始终坚持,任何组织和个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以任何理由违反这项制度。

各级党委(党组必须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凡属重大问题, 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不允许用其他形式取代党委及其常委会或党组的领导。落实党委常委会(或党组) 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健全常委会向全委会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制度,坚决反对和防止独断专行或各自为政,坚决反对和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实,坚决反对和防止以党委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各级党委(党组)要善于观大势、抓大事、管全局,及时发现和解决矛盾和难题,不上推下卸, 不留后遗症。建立上级组织在作出同下级组织有关重要决策前征求下级组织意见的制度。


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增强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在研究工作时充分发表意见,决策形成后一抓到底,不得违背集体决定自作主张、自行其是。坚决反对和纠正当面不说、背后乱说,会上不说、会后乱说,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等错误言行。坚持讲原则、讲规矩,共同维护坚持党性原则基础上的团结。

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必须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敢于担责。在研究讨论问题时要把自己当成班子中平等的一员, 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程序决策、按规矩办事,注意听取不同意见,正确对待少数人意见,不能搞一言堂甚至家长制。支持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开展工作,坚决防止和克服名为集体领导、实际上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坚决防止和克服名为集体负责、实际上无人负责。

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坚决执行党组织决定,如有不同意见, 可以保留或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但在上级或本级党组织改变决定以前,除执行决定会立即引起严重后果等紧急情况外,必须无条件执行已作出的决定。

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按规定向上级党委报备,无正当理由、未向上级党委报备不得调整。领导干部要自觉服从组织分工安排,任何人都不能向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安排。领导干部不准把分管工作、分管领域和地方当作“私人领地”,不准搞独断专行。

在党的工作和活动中,该以组织名义出面不能以个人名义出面,该由集体研究不能个人擅自表态,不允许用个人主张代


替党组织的主张、用个人决定代替党组织的决定。

七、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是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健康的重要基础。要坚持和完善党内民主各项制度,提高党内民主质量,党内决策、执行、监督等工作必须执行党章党规确定的民主原则和程序,任何党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压制党内民主、破坏党内民主。

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和党的各级委员会作出重大决策部署,必须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凝聚智慧和力量,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必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保障全体党员平等享有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坚持党内民主平等的同志关系,党内一律称同志。任何党组织和党员不得侵害党员民主权利。

畅通党员参与讨论党内事务的途径,拓宽党员表达意见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的政治氛围。健全党内重大决策论证评估和征求意见等制度。党的各级组织对重大决策和重大问题应该采取多种方式征求党员意见,党员有权在党的会议上发表不同意见,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党中央提出。推进党务公开,发展和用好党务公开新形式,


使党员更好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

党内选举必须体现选举人意志,规范和完善选举制度规则。党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碍选举人依照规定自主行使选举权,坚决反对和防止侵犯党员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现象,坚决防止和查处拉票贿选等行为。

坚持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未经批准不得提前或延期召开党的代表大会。落实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实行代表提案制, 健全代表参与重大决策、参加重要干部推荐和民主评议、列席党委有关会议、联系党员群众等制度。更好发挥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及委员作用。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 畅通党员表达意见、要求撤换不称职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渠道。按期进行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和支部委员会换届。

党员有权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提倡实名举报。党员有权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党组织既要严肃处理对举报者的歧视、刁难、压制行为特别是打击报复行为,又要严肃追查处理诬告陷害行为。对受到诽谤、诬告、严重失实举报的党员,党组织要及时为其澄清和正名。要保障党员申辩、申诉等权利。对执纪中的过错或违纪行为,要依规及时纠正、消除影响并追究有关组织和人员的责任。

八、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

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组织保证。必须严格标准、健全制度、完善政策、规范程序,使选出


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

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党章规定的干部条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核心理念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做到公道对待干部、公平评价干部、公正使用干部。

选人用人必须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确保每个环节都规范操作。组织部门要严格按政策、原则、制度办事,实事求是考察评价干部,敢于为干部说公道话,敢于抵制选人用人中的违规行为,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选人用人导向。加强选人用人监督问责, 对用人失察失误的严肃追究责任。

党的各级组织必须自觉防范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种种偏向。坚决禁止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 坚决禁止向党伸手要职务、要名誉、要待遇行为,坚决禁止向党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决定的行为。坚决纠正唯票、唯分、唯生产总值、唯年龄等取人偏向,坚决克服由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倾向。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党的干部政策,不准任人唯亲、搞亲亲疏疏,不准封官许愿、跑风漏气、收买人心, 不准个人为干部提拔任用打招呼、递条子。领导干部不得干预曾经工作生活过的地方、曾经工作过的单位和不属于自己分管领域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地方和单位党组织要抵制这种违反党的组织原则的行为。


任何人都不准把党的干部当作私有财产,党内不准搞人身依附关系。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不能搞家长制,要求别人唯命是从,特别是不能要求下级办违反党纪国法的事情;下级应该抵制上级领导干部的这种要求并向更上级党组织直至党中央报告,不应该对上级领导干部无原则服从。规范和纯洁党内同志交往,领导干部对党员不能颐指气使,党员对领导干部不能阿谀奉承。

干部是党的宝贵财富,必须既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又在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真诚关爱,鼓励干部干事创业、大胆作为。

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正确对待犯错误的干部, 帮助其认识和改正错误。不得混淆干部所犯错误性质或夸大错误程度对干部作出不适当的处理,不得利用干部所犯错误泄私愤、打击报复。

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牢记空谈误国、实干兴邦, 践行正确政绩观,发扬钉钉子精神,力戒空谈,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做到守土尽责。各级领导干部要无私无畏,做到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险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党的各级组织要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对不担当、不作为、敷衍塞责的干部要严肃批评,必要时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处分;对失职渎职的要严肃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责,依纪依


法处理。

九、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必须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

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增强党的意识,时刻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党员。任何党员都不能游离于党的组织之外,更不能凌驾于党的组织之上。每个党员无论职务高低,都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组织要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

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必须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党支部要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三会一课” 要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每个党员都要按规定自觉交纳党费,党费使用和管理要公开透明。

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会前要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谈心交心,会上要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会后要逐一整改落实。上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定期、随机参加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中央政治局带头开好民主生活会。

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


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领导干部要带头谈,也要接受党员、干部约谈。

坚持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督促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对党性不强的党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劝其退党或除名。

领导干部必须强化组织观念,工作中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必须按规定按程序向组织请示报告,离开岗位或工作所在地要事先向组织请示报告。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要严肃处理。

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们党强身治病、保持肌体健康的锐利武器,也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手段。必须坚持不懈把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用好。

批评和自我批评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坚持“团结——批评——团结”,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严肃认真提意见,满腔热情帮同志,决不能把自我批评变成自我表扬、把相互批评变成相互吹捧。

党员、干部必须严于自我解剖,对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剖析原因,认真整改。对待批评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能搞无


原则的纷争。

批评必须出于公心,不主观武断,不发泄私愤。坚决反对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知不对、少说为佳的庸俗哲学和好人主义,坚决克服文过饰非、知错不改等错误倾向。

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对各种不同意见都必须听取,鼓励下级反映真实情况。党内工作会议的报告、讲话以及各类工作总结,上级机关和领导干部检查指导工作,既要讲成绩和经验,又要讲问题和不足;既要注重解决问题,又要从问题中反思自身工作和领导责任。

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 以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示范行动引导党员、干部打消自我批评怕丢面子、批评上级怕穿小鞋、批评同级怕伤和气、批评下级怕丢选票等思想顾虑。把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的重要依据。

十一、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举措。必须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也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

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实行权力清单制度,公开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健全不当用权问责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增


强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自觉按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办事,决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决不能违规干预司法。

营造党内民主监督环境,畅通党内民主监督渠道。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增强监督意识,既履行监督责任,又接受各方面监督。

党内监督必须突出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接受监督,习惯在监督下开展工作,决不能拒绝监督、逃避监督。

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加强自律、慎独慎微,自觉检查和及时纠正在行使权力、廉政勤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做到可以行使的权力按规则正确行使,该由上级组织行使的权力下级组织不能行使,该由领导班子集体行使的权力班子成员个人不能擅自行使,不该由自己行使的权力决不能行使。

对涉及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对党员反映的问题,任何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都不准隐瞒不报、拖延不办。涉及所反映问题的领导干部应该回避,不准干预或插手组织调查。

党员、干部反映他人的问题,应该出于党性,通过党内正常渠道实名进行,不准散布小道消息,不准散发匿名信,不准诬告陷害等。对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的党员,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准打击报复,不准擅自进行追查,不准采取调离工作岗位、降格使用等惩罚措施。

坚持授权者要负责监督,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置。强化上级


组织对下级组织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防止权力失控和滥用。

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必须依纪依法进行。纪检监察、司法机关严格依纪依法按程序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进行调查。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自行决定或受指使对党员、干部采取非法调查手段。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追究纪律和法律责任。

十二、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建设廉洁政治,坚决反对腐败,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任务。必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保持党的肌体健康和队伍纯洁。

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经得起权力、金钱、美色考验, 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为人民服务。

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讲修养、讲道德、讲诚信、讲廉耻,养成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自觉远离低级趣味。

各级领导干部是人民公仆,没有搞特殊化的权利。中央政治局要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带头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保持艰苦奋


斗的作风,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准则,自觉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斗争,不准利用权力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禁止违反财经制度批钱批物批项目,禁止用各种借口或巧立名目侵占、挥霍国家和集体财物,禁止违反规定提高干部待遇标准。

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行为。禁止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家属亲友谋求特殊照顾,禁止领导干部家属亲友插手领导干部职权范围内的工作、插手人事安排。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来自领导干部家属亲友的违规干预行为要坚决抵制,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党组织。

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拒腐蚀、永不沾,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坚决抵制潜规则,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决不能把商品交换那一套搬到党内政治生活和工作中来。党的各级组织要担负起反腐倡廉政治责任,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党内决不允许有腐败分子藏身之地。

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是全党的共同任务,必须全党一起动手。各级党委党组要全面履行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领导责任,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体系,把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深入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宣传教育,把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列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内容。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党委

(党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的各级组织要强化对党内政治生活准则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建立健全问责机制,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对下级党组织的指导监督检查, 各级组织部门和机关党组织要加强日常管理,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严肃查处违反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的各种行为。

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要从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做起。高级干部要清醒认识自己岗位对党和国家的特殊重要性,职位越高越要自觉按照党提出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越要做到党性坚强、党纪严明,做到对党始终忠诚、永不叛党。制定高级干部贯彻落实本准则的实施意见, 指导和督促高级干部在遵守和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上作全党表率。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全党要坚持不懈努力,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有关文件: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2016 年 10 月 27 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坚持党的领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 强化党内监督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党内监督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统筹推“五位一体” 总体布局和协调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尊崇党章依规治党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增强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第三条 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各级党组织应当把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促使党的领导干部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

第四条 党内监督必须贯彻民主集中制,依规依纪进行, 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防微


杜渐。

第五条 党内监督的任务是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重点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

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一遵守党章党规,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情况;

(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全党令行禁止情况;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贯彻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原则情况;

(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情况;

(六坚持党的干部标准,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情况;


(七)廉洁自律、秉公用权情况;

(八)完成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的任务情况。

第六 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

第七 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

“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第八条 党的领导干部应当强化自我约束经常对照党章检查自己的言行自觉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廉洁自律准则, 加强党性修养,陶冶道德情操,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第九条 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

第二章 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

第十条 党的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全面领导党内监督工作。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听取中央政治局工作报告,监督中央政治局工作,部署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任务。

第十一条 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定期研究部署在全党开展学习教育,以整风精神查找问题、纠正偏差; 听取和审议全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汇报加强作风建


设情况监督检查;听取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汇报;听取中央巡视情况汇报,在一届任期内实现中央巡视全覆盖。中央政治局每年召开民主生活会,进行对照检查和党性分析,研究加强自身建设措施。

第十二条 中央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现其他成员有违反党章、破坏党的纪律、危害党的团结统一的行为应当坚决抵制,并及时向党中央报告。对中央政治局委员的意见,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向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或者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反映。

第十三条 中央政治局委员应当加强对直接分管部门、地方、领域党组织和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定期同有关地方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就其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谈话。

第十四条 中央政治局委员应当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如实向党中央报告个人重要事项头树立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 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违规经商办企业不得违规任职、兼职取酬。

三章 党委(党组)的监督

第十五条 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党委(党组)履行以下监督职责:


(一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各项监督制度,抓好督促检查;

(二加强对同级纪委和所辖范围内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 检查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

(三)对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党委委员,同级纪委、党的工作部门和直接领导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

(四对上级党委、纪委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开展监督。

第十六条 党的工作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各项监督制度,加强职责范围内党内监督工作,既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内部监督,又强化对本系统的日常监督。

第十七 内监督必须加强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重点监督其政治立场加强党的建设、从严治党执行党的决议公道正派选人用人责任担当廉洁自律,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

上级党组织特别是其主要负责人,对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应当平时多过问、多提醒,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领导班子成员发现班子主要负责人存在问题,应当及时向其提出,必要时可以直接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个人有关事项应当在党内一定范围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第十八条 党委(党组应当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党的领导干部应


当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正视、深刻剖析、主动改正自己的缺点错误;对同志的缺点错误应当敢于指出,帮助改进。

第十九条 巡视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全面巡视。巡视党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尊崇党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情况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执行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选人用人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发挥从严治党利剑作用。

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加强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有关部委,中央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巡视工作的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应当推动党的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委员会建立巡察制度,使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第二十条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会应当经常化遇到重要或者普遍性问题应当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重在解决突出问题,领导干部应当在会上把群众反映、巡视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说清楚、谈透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提出整改措施接受组织监督上级党组织应当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第二十一条 坚持党内谈话制度,认真开展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发现领导干部有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有关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及时对其提醒谈话;发现


轻微违纪问题的,上级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对其诫勉谈话,并由本人作出说明或者检讨,经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上级纪委和组织部门。

第二十二条 严格执行干部考察考核制度,全面考察德、能廉表现既重政绩又重政德重点考察贯彻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的表现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的立场对待人民群众的态度完成急难险重任务的情况考察考核中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应当对班子成员实事求是作出评价考核评语在同本人见面后载入干部档案落实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在干部选任考察决策等各个环节的责任,对失察失责的应当严肃追究责任。

第二十三条 党的领导干部应当每年在党委常委会(或党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接受评议。述责述廉重点是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执行廉洁纪律情况。述责述廉报告应当载入廉洁档案,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第二十四条 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应当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及时报告个人及家庭重大情况,事先请示报告离开岗位或者工作所在地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抽查核实。对故意虚报瞒报个人重大事项、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一律严肃查处

第二十五条 建立健全党的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发现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干预干部选拔任用、工程建


设、执纪执法、司法活动等问题,应当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第四章 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监督

第二十六条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对所辖范围内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下列具体任务:

(一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委员、党的工作部门和直接领导的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

(二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执纪审查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三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纪委发现同级党委主要领导干部的问题,可以直接向上级纪委报告;下级纪委至少每半年向上级纪委报告 1 次工作,每年向上级纪委进行述职。

第二十七条 纪律检查机关必须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坚决纠正和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口是心非、阳奉阴违,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等行为。

第二十八条 纪委派驻纪检组对派出机关负责,加强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领导干部的监督,发现问题


应当及时向派出机关和被监督单位党组织报告,认真负责调查处置,对需要问责的提出建议。

派出机关应当加强对派驻纪检组工作的领导,定期约谈被监督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派驻纪检组组长,督促其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派驻纪检组应当带着实际情况和具体问题,定期向派出机关汇报工作,至少每半年会同被监督单位党组织专题研究 1 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能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是渎职,都必须严肃问责。

第二十九条 认真处理信访举报,做好问题线索分类处置,早发现早报告,对社会反映突出、群众评价较差的领导干部情况及时报告,对重要检举事项应当集体研究。定期分析研判信访举报情况,对信访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处置意见,督促信访举报比较集中的地方和部门查找分析原因并认真整改。

第三十条 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 综合日常工作中掌握的情况加强分析研判实事求是评价干部廉洁情况,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第三十一条 接到对干部一般性违纪问题的反映应当及时找本人核实,谈话提醒、约谈函询,让干部把问题讲清楚。约谈被反映人可以与其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一同进行被反映人对函询问题的说明应当由其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上级纪委谈话记录和函询回复应当认真核实存档备


查。没有发现问题的应当了结澄清,对不如实说明情况的给予严肃处理。

第三十二条 依规依纪进行执纪审查重点审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三情况同时具备的是重中之执纪审查应当查清违纪事实让审查对象从学习党章入手, 从理想信念宗旨、党性原则、作风纪律等方面检查剖析自己, 审理报告应当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反映审查对象思想认识情况。

第三十三条 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严重违纪被立案审查开除党籍的,严重失职失责被问责的,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影响恶劣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应当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第三十四条 加强对纪律检查机关的监督。发现纪律检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纪律问题的,必须严肃处理。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必须加强自身建设,健全内控机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确保权力受到严格约束。

第五章 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的监督

第三十五条 党的基层组织应当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履行下列监督职责:

(一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二)了解党员、群众对党的工作和党的领导干部的批评


和意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发现党员、干部违反纪律问题及时教育或者处理,问题严重的应当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第三十六 员应当本着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态度,积极行使党员权利,履行下列监督义务:

(一)加强对党的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意见和诉求;

(二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揭露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问题;

(三参加党组织开展的评议领导干部活动,勇于触及矛盾问题、指出缺点错误,对错误言行敢于较真、敢于斗争;

(四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坚决反对一切派别活动和小集团活动,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

第六章 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

第三十七条 各级党委应当支持和保证同级人大、政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对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依法进行监督, 人民政协依章程进行民主监督,审计机关依法进行审计监督。有关国家机关发现党的领导干部违反党规党纪需要党组织处理的应当及时向有关党组织报告审计机关发现党的领导干部涉嫌违纪的问题线索应当向同级党组织报告必要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按照规定将问题线索移送相关纪律检查机关处理。


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的领导干部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先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再移送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处理。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依法立案查处涉及党的领导干部案件,应当向同级党委、纪委通报;该干部所在党组织应当根据有关规定,中止其相关党员权利;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或者虽不构成犯罪但涉嫌违纪的,应当移送纪委依纪处理。

第三十八条 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各级党组织应当支持民主党派履行监督职能,重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意见、批评、建议,完善知情、沟通、反馈、落实等机制。

第三十九条 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应当认真对待、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推动党务公开拓宽监督渠道虚心接受群众批评新闻媒体应当坚持党性和人民性相统一坚持正确导向加强舆论监督对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发挥警示作用。

第七章 整改和保障

第四十条 党组织应当如实记录、集中管理党内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及时了解核实,作出相应处理;不属于本级办理范围的应当移送有权限的党组织处理。

第四十一条 党组织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整改结果应当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必要时可以向下级党组织和党员通报,并向社会公开。

对于上级党组织交办以及巡视等移交的违纪问题线索,应


当及时处理,并在 3 个月内反馈办理情况。

第四十二条 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应当加强对履行党内监督责任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党内监督职责,以及纠错、整改不力的,依照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规定处理。

第四十三条 党组织应当保障党员知情权和监督权,鼓励和支持党员在党内监督中发挥积极作用。提倡署真实姓名反映违纪事实,党组织应当为检举控告者严格保密,并以适当方式向其反馈办理情况。对干扰妨碍监督、打击报复监督者的,依纪严肃处理。

第四十四条 党组织应当保障监督对象的申辩权、申诉权等相关权利。经调查,监督对象没有不当行为的,应当予以澄清和正名。对以监督为名侮辱、诽谤、诬陷他人的,依纪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监督对象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党章规定提出申诉。有关党组织应当认真复议复查,并作出结论。

第八章

第四十五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相关规定。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文件说明:

关于《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说明

习近平

受中央政治局委托,现在,我就《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起草的有关情况向全会作说明。

今年 2 月,中央政治局决定,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问题,制定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成立文件起草组,由我担任组长,刘云山、王岐山同志任副组长,有关部门和地方负责同志参加,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领导下进行工作。

一、关于文件稿起草的几点考虑

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不少同志建议结合新的形势,制定一个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文件。

2014 1 12 日,我在给刘云山、王岐山同志的批示中指出:“1980 年制定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对于当时恢复和健全党内民主、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严肃党的纪律、促进党的团结,实现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的拨乱反正,实现全党工作中心的转移,发挥了重要历史作用。


当前,《准则》对我们严肃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仍具有重要现实指导意义。”“30 多年来,形势任务和党内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党的建设既积累了大量新成果新经验,又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请你们考虑是否适当时机由中央就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作出一个决定, 提出新的要求。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自 2003 12 31 日颁布施行以来,对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随着形势任务发展变化,条例与新实践新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显现出来。形势发展需要我们对条例进行修订,围绕责任设计制度、围绕制度构建体系,强化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做到责任清晰、主体明确, 制度管用、行之有效。

一段时间以来,围绕制定准则、修订条例,有关方面做了大量工作。2014 年,由有关方面同志参加的工作小组就加强党内政治生活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形成了初步成果。根据中央纪委五次、六次全会关于健全党内监督制度的要求,中央纪委机关先后召开 7 次专题会议,研究党内监督条例修订工作。

这些前期研究形成了一些重要成果,中央政治局综合分析,决定用一次中央全会专题研究这个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考虑。

第一,这是完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需要。协调推进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实现“两


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战略高度,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把握我国发展新特征确定的治国理政新方略,是新的时代条件下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抉择。

几年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相继就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行了专题研究, 这次六中全会再以制定修订两个文件稿为重点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就都分别通过一次中央全会进行了研究和部署。这是党中央根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全会议题的一个整体设计。

第二,这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需要。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抓党的建设的鲜明主题。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新的历史条件下, 我们要更好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就必须以更大力度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把党建设好、管理好,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都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十分重要的课题,也是我们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我们党抓党的建设,很重要的一条经验就是要不断总结我们党长期以来形成的历史经验和成功做法,并结合新的


形势任务和实践要求加以创新。因此,有必要通过六中全会, 对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的理论和实践进行总结,看哪些经过实践检验是好的,必须长期坚持;哪些可以进一步完善并上升为制度规定,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固化下来; 哪些需要结合新的情况继续深化。所以,党中央决定同时制定准则、修订条例,这是着眼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的一个重要安排。

第三,这是解决党内存在突出矛盾和问题的需要。在长期实践中,党内政治生活状况总体是好的,但一个时期以来,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主要是:在一些党员、干部包括高级干部中,理想信念不坚定、对党不忠诚、纪律松弛、脱离群众、独断专行、弄虚作假、庸懒无为,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好人主义、宗派主义、山头主义、拜金主义不同程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突出,任人唯亲、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现象屡禁不止,滥用权力、贪污受贿、腐化堕落、违法乱纪等现象滋生蔓延。特别是高级干部中极少数人政治野心膨胀、权欲熏心,搞阳奉阴违、结党营私、团团伙伙、拉帮结派、谋取权位等政治阴谋活动。这些问题,严重侵蚀党的思想道德基础,严重破坏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严重损害党内政治生态和党的形象,严重影响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令计划等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不仅暴露出他们在经济上存在严重问题,而且暴露出他们在政治上也存在严重问


题,教训十分深刻。这就使我们认识到,要解决党内存在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必须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我说过:“做好各方面工作,必须有一个良好政治生态。政治生态污浊,从政环境就恶劣;政治生态清明,从政环境就优良。政治生态和自然生态一样,稍不注意, 就很容易受到污染,一旦出现问题,再想恢复就要付出很大代价。

党内监督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障。长期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内监督,采取了有力措施,取得了显著成绩。同时,也出现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主要是一些地方和部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一些党员、干部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严格执行党章,漠视政治纪律、无视组织原则。一个时期以来党内发生的种种问题,与管党治党宽松软有密切关系。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根本上解决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把强化党内监督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基础性工程,使监督的制度优势充分释放出来。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把全面从严治党紧紧抓在手上,采取一系列新的举措加大管党治党力度,坚持正风肃纪、标本兼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层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着力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党


内政治生活出现许多新气象,党内政治生态明显好转,全党全社会高度认同。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虽然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很多得到了有效解决,但一些问题依然存在,一些问题解决得还不彻底,一些问题还可能再冒出来,必须继续努力,不断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制度上防范和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特别是要看到,新的历史条件下,国际国内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我们党面临的执政环境和执政条件发生了很大变化,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四种危险”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要把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解决好,要有效化解党面临的重大挑战和危险,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完善规范、健全制度,扎紧制度的笼子,既使已经发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得到更加深入有效的解决,又有效防范新的矛盾和问题滋生蔓延、有效防范已经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反弹复发。

总之,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制定一个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修订党内监督条例,时机成熟、条件具备, 要求迫切,意义重大。


人民日报评论员:

全面从严治党是锻造坚强领导力量的必然要求

——一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抓党的建设的鲜明主题。

刚刚胜利闭幕的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全面分析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系统总结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和实践,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就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作出新的重大部署。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和历史担当,体现了全党的共同心声。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必须更加深入地认识和把握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回顾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关键就在一个

“严”字。概括起来,主要有六个方面的从严。抓思想从严, 着力教育引导全党坚定理想、坚定信念,增强“四个自信”。抓管党从严,引导全党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意识和能力。抓执纪从严,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保证全党团结统一、步调一致。抓治吏从严,着力整治用人上


的不正之风,优化选人用人环境。抓作风从严,着力解决许多过去被认为解决不了的问题,推动党风政风不断好转。抓反腐从严,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着力扎紧制度的笼子。三年多来全面从严治党带来的巨大变化,党风政风民风展现的新气象,赢得了党心民心,充分表明党中央作出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抉择是完全正确的,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积聚了强大正能量,为开创党和国家事业新局面提供了重要保证。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党必须深刻认识到,如果管党不力、治党不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我们党执政就会面临严峻挑战。同样,如果我们让已经初步解决的问题反弹回潮、故态复发,那就会失信于民,我们党就会面临更大的危险。全面从严治党,既需要全方位用劲,也需要重点发力。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课题,也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全会审议通过的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根据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新特点,确立了若干操作性很强的政治原则和政治规矩,从

12 个方面作出具体规定,正是要解决管党治党的宽松软现象, 确保党的领导坚强有力。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各种监督形式中是最基本的、第一位的。全会审议通过的党内监督条例,是新形势下加强党内监督的顶层设计,必须抓好贯彻执行,使其成为规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行为的硬约束。准则、条例内在统一、相辅相成,是推进全面从


严治党的重要制度法规保障。

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华民族正处于走向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各种矛盾叠加、风险隐患集聚,我们前进的路上有各种各样的“拦路虎”“绊脚石”。只有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我们党才能团结带领人民有力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赢得优势、赢得主动、赢得未来。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战略布局,是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应对世情国情党情变化的必然选择;把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向纵深,是确保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力量的必然要求。全党同志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 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着力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我们党就一定能团结带领人民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向历史、向人民交出新的更加优异的答卷。

2016 10 29 日人民日报


人民日报评论员:

增强“四个意识”维护党中央权威

——二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要求全党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正是要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充满生机、充满朝气,确保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力量。

我们党是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起来的先进政党,必须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坚守崇高理想信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 总体布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面对“四大考验” “四种危险”的严峻挑战,面对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艰巨使命,只有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才能筑牢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基础,我们党才能担负起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

可以说,增强“四个意识”是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四个意识”是统一整体,为的都是确保全党方向和立场坚定正确,确保局部和整体协调一致, 确保团结和集中统一,确保队伍整齐有力。怎样体现“四个意”?如何检验“四个意识”?首先就要看是否紧密团结在党


中央周围,团结在党的核心周围;就要看是否向党中央看齐, 向党的核心看齐。只有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才能有力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有效应对党面临的重大挑战和危险,不断开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局面。

伟大事业需要坚强领导核心。这次全会正式提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实践充分证明, 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是众望所归、实至名归,是党心所向、民心所向。明确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反映了全党的共同意志,反映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今天,增强核心意识,就是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

“人心齐、泰山移。”全党向中央看齐,保持高度团结和集中统一,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毛泽东同志说过:

“要知道,一个队伍经常是不大整齐的,所以就要常常喊看……看齐是原则,有偏差是实际生活,有了偏差,就喊看齐。” 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好新的发展理念,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在党,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在全党统一思想、统一行动。今天,增强看齐意识,就是要经常、主动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


坚决不做。

“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四个意识”强不强,不是抽象的,体现在一言一行;不只看表态,更要看实际行动。“四个意识”转化为在党爱党、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的切实行动。坚持围绕核心聚力、向党中央看齐,坚持从政治上考量、在大局下行动,我们就能更好抓住机遇、战胜挑战,不断书写全面从严治党新篇章,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

2016 10 30 日人民日报


人民日报评论员: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基础

——三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高度,深刻总结我们党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历史经验,深入分析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继承与创新的统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就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作出全面部署,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提供了基本遵循。

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是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重要特征,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长期实践证明,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是我们党坚持党的性质和宗旨、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法宝,是解决党内矛盾和问题的“金钥匙”,是广大党员、干部锤炼党性的“大熔炉”,是纯洁党风的“净化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内政治生活展现新气象,党内政治生态明显好转。三年多的实践深刻表明,要把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解决好,要有效化解党面临的重大风险和挑战,很重要的一条就是扎紧制度的笼子,从党内政治生


活管起、严起,切实加强和规范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六中全会深刻把握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新情况新特点,针对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就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等 12 个方面作出规定、提出明确要求。准则既是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也是近年来全面从严治党实践形成的一系列举措的系统化;既指出了病症,也开出了药方;既有治标举措,也有治本方略,是我们党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的具体体现。

准则管不管用,关键看能不能执行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严肃起来、认真起来,全面从严治党就有了重要基础。只有抓好思想教育这个根本,涵养政治文化,才能不断培厚良好政治生态的土壤,筑牢全党步调一致的根基;只有抓好严明纪律这个关键,强化党内制度约束,才能推动管党治党不断从“宽松软” 走向“严实硬”;只有抓好选人用人这个导向,大力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才能以用人环境的风清气正促进政治生态的山清水秀;只有用好组织生活这个经常性手段,营造批评和自我批评的良好风气,才能切实加强党组织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只有抓住继承和创新这两个关键环节,既继承长期以来


形成的光荣传统,又不断从内容、形式、载体、方法、手段等方面进行改进和创新,才能更好发挥党内政治生活的作用“绳墨之起,为不直也。”以准则为遵循,迎着矛盾改、对准问题抓,努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全面从严治党就能达到标本兼治的成效。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为抓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我们定能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更好担负起历史赋予的神圣使命。

2016 10 31 日人民日报


人民日报评论员:

强化党内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保障

——四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党内监督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永葆党的肌体健康的生命之源。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强化新形势下的党内监督作出顶层设计,为加强和规范党内监督提供了基本遵循。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一个极为重要的方面就是要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使其成为规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行为的硬约束。

长期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内监督,采取了有力措施, 取得了显著成绩。同时,不愿监督、不敢监督、抵制监督等现象也在党内不同程度存在。一些同志监督下级怕丢“选票”,监督同级怕伤“和气”,监督上级怕穿“小鞋”。党内监督缺位, 必然导致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根本上解决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把强化党内监督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程,使监督的制度优势充分释放出来。

强化党内监督,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障。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各种监督形式中是最基本的、第一位的,只有以党内监督带动其他监督、完善监督体系,


才能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制度保障。现在,我们党不断完善党内监督体系,目的就是形成科学管用的防错纠错机制,既使已经发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得到更加深入有效的解决,又有效防范新的矛盾和问题滋生蔓延、有效防范已经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反弹复发。这次全会通过的党内监督条例,正是规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内监督的基本法规。全党同志务必深刻领会六中全会精神,不断增强向体内病灶开刀的自觉性,使积极开展监督、主动接受监督成为全党的自觉行动。

“治乱存亡,其始若秋毫,察其秋毫则大物不过矣。”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是全党的任务,必须全党一起动手。在监督体系上,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 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在形成监督合力上,坚持党内监督同有关国家机关监督、民主党派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相结合。在监督重点上,以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在监督任务和内容上,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这样,我们就能织密监督制度之网,有效解决和防范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有效化解党面临的重大挑战和危险。

早在延安时期,我们党就提出跳出“历史周期律”的课题。新的历史起点上,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落实党内监督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


断增强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我们就一定能从容应对风险挑战,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新长征路上不断夺取新胜利。

2016 11 1 日人民日报


人民日报评论员:

突出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

——五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风成于上,俗形于下。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就能以点带面、以上率下;反之,则可能给党的形象和威信造成损害。

“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关键是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这两部党内法规,一个鲜明特色就是都突出了高级干部这个重点,对高级干部提出了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必须突出抓好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这个关键,为全党全社会作出示范,带动党风政风民风进一步好转,把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

“欲影正者端其表,欲下廉者先之身”。我们党历来重视抓好高级干部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发挥高级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反复强调高级干部要对党忠诚、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守住纪律底


线,为全党作出表率。这次六中全会之所以突出高级干部这个重点,要求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必须从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做起,从根本上说正是由他们执掌重要权力的特殊地位所决定的,也是由他们发挥示范作用的特殊职责所要求的。

位高不能擅权,权重不可谋私。近期,热播电视专题片《永远在路上》披露的细节表明,一些领导干部发生的问题,往往成为所在地方和单位各种问题滋生蔓延的主要导因。领导干部务必清醒认识自己岗位对党和国家的特殊重要性,职位越高越要自觉按照党提出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增强自律意识、标杆意识、表率意识,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凡是要求党员、干部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党员、干部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同时,务必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在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各个环节敢抓敢管,及时发现问题、有效解决问题。

对领导干部来说“一把手”是关键中的关键。发挥好“一把手”在贯彻落实准则、条例上的示范表率作用,对管理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具有重要意义,必须着力加强对“一把手” 教育的针对性、管理的经常性、监督的有效性。对高级干部来说,中央领导层组成人员首当其责。准则和条例都对中央层面提出了专门要求,强调要从中央层面做起。子帅以正,孰敢不正?自上而下把党内政治生活、党内监督搞好,就能以令人信服的表率作用,推动全党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


“人不率则不从,身不先则不信”。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取得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巨大成就,赢得了党心民心。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向党中央看齐,以党中央为标杆,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我们就一定能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

2016 11 2 日人民日报


新华社评论员:

以更大力度管党治党

——一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清风扬正气,奋进正当时。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充分肯定了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 全面分析党的建设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系统总结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和实践,就新形势下党的建设作出新的重大部署,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和历史担当,是我们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科学指南和行动纲领。认真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是全党同志肩负的重要政治责任。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正义是最强的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 党中央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集中整饬党风,严厉惩治腐败, 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党内政治生活展现新气象,赢得了党心民心,为开创治国理政新局面提供了重要保证。管党治党的成功实践启示我们,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到什么阶段,党的建设就要推进到什么阶段。

从严治党,不进则退。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党面临“四大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四种危险”也


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紧迫。新的历史条件下, 我们要更好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就必须以更大力度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把党建设好、管理好,确保党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

以更大力度管党治党,就要坚持问题导向,对接时代要求, 在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的实践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课题,也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坚持继承和创新的有机统一,直面当前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存在的突出问题,顺应了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进行了集纳,形成了新的制度安排,体现了时代性、创新性,是对马克思主义建党理论和实践的创新和发展。以严的要求、严的标准、严的措施把这两个文件落实好,才能进一步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和党内监督的系统性、经常性、有效性,为全面从严治党筑牢根基、厚植优势。

以更大力度管党治党,就要把责任落到实处,认真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管党治党各项部署。在党言党,在党为党,义不容


辞,责无旁贷。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是对全党提出的要求,也是全党的共同任务,必须全党一起动手、共同推进。各级党委(党组要全面履行领导责任,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人不率,则不从;身不先, 则不信。”不管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还是加强党内监督,都要聚焦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都要求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为全党全社会作出示范,发“向我看齐”的表率作用,凝聚起全面从严治党的强大正能量。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继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和规范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人民交出管党治党的新答卷,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

2016 10 28 日新华社


新华社评论员: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中央权威

——二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事在四方,要在中央。一个国家、一个政党,领导核心至关重要。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的一个重要成果,就是明确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正式提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这对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领导,对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更好凝聚力量抓住机遇、战胜挑战,对全党团结一心、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对保证我们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都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一个根本要求就是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党的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

保证我们党始终成为坚强有力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强领导力量,党中央、全党必须有一个核心。回顾党的95年奋斗历程,一个深刻启示就是,我们党有了坚强有力的领导核心,才能带领广大人民团结一心、克服困难、赢得胜利。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


民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新局面,在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方面取得了一系列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成就,实现了党和国家事业的继往开来,赢得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衷心拥护,受到了国际社会的高度赞誉。习近平总书记在新的伟大斗争实践中已经成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实践充分证明,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 是众望所归,当之无愧、名副其实。明确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反映了全党的共同意志,反映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

当前,我们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期和深水区,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千军万马,看统帅指挥;攻坚克难,听统一号令。明确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 是党和国家根本利益所在,是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的根本保证,是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迫切需要。

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全党令行禁止,是党和国家前途命运所系,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也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目的。坚持党的领导,首先是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全党必须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并具体体现


到自己的全部工作中去。党的各级组织、全体党员特别是高级干部都要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确保党始终站在时代前列,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六合同风,九州共贯”。在当代中国,党是我们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全党同志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坚定地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更加扎实地把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就一定能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境界,团结带领广大人民在新长征路上阔步前行。

2016 10 29 日新华社


新华社评论员:

让党内政治生活的熔炉“热”起来

——三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性工程。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与1980年通过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既相互联系、一脉相承, 又与时俱进、创新发展,系统总结近年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新举措、新经验、新成果,形成了新的制度安排。《准则》明确了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方向、目标、原则、任务、举措,从12个方面作出具体规定, 为我们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让这个熔炉“热”起来提供了基本遵循。

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新形势下,我们党面临“四大考验”、“四种危险”, 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的问题依然存在,我们要夺取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的胜利,就必须用好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这个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法


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根据时代发展和管党治党的新要求制定《准则》,是完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需要、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需要、解决党内存在突出矛盾和问题的需要,是我们党的建设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贯彻落实《准则》,让党内政治生活的熔炉“热”起来, 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按照六中全会提出的“四个着力”要求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努力在全党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是一篇大文章,既要谋篇布局, 又要抓细抓实。要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首要任务,坚定“四个自信”,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把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立起来;要抓好纪律严明这个重要内容,把纪律挺在前面,用铁的纪律从严治党,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全党令行禁止;要按照坚持根本宗旨、保持血肉联系的根本要求,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当好人民公仆; 要用好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这个组织保证,认真落实好干部标准,大力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以用人环境的风清气正促进政治生态的“山清水秀”;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使党内政治生活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使之成为煅炼党性、提高觉悟、强身治病的熔炉;要着眼反腐倡廉的重要任务,筑牢拒


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风成于上,俗化于下。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关键是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子帅以正,孰敢不正?”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既模范遵守党章党规,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又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 才能作出表率、树立标杆,为开展好党内政治生活提供上率下行、层层传导的强大动力。

磨砺锐锋芒,百炼始成钢。让我们行动起来,在贯彻落实

《准则》的实践中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使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2016 10 30 日新华社


新华社评论员:

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

——四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党内监督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题中应有之义。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突出全面从严治党这个主题,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发展变化,在2003年颁布施行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基础上进行修订和完善,把党的十八大以来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内监督的实践探索及时转化为制度成果,实现了党内监督制度的与时俱进。《条例》聚焦党内监督存在的薄弱环节,明确了新形势下加强党内监督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任务、对象和方式等,为全面从严治党锻造了新的制度利器。

加强党内监督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贯要求。长期以来, 我们党高度重视党内监督,采取了有力措施,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应看到,当前党内监督制度不健全、覆盖不到位、责任不明晰、执行不力等问题不可忽视。“外疾之害,轻于秋毫,人知避之;内疾之害,重于泰山,而莫之避。”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根本上解决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就必然要求抓好党内监督这个基础性工程,把制度


的笼子扎得更紧,把监督的制度优势充分释放出来。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监督不能存在盲区。正如六中全会强调的,“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也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各级党组织应当把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才能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确保党内监督无死角、全覆盖、落到实处。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越是位高权重,就越要在要求上有更高的标准,在监督上有更严的尺子。透视近年来的一些案例,一些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违法乱纪,大行腐败之道, 败坏党风政风。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一条铁律。加强党内监督,必须聚焦“关键少数”,从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做起。打铁还需自身硬,各级领导干部树立和增强自律意识、标杆意识、表率意识,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勇于担当、敢抓敢管,就能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尽责不含糊,以令人信服的表率作用推动党内监督不断取得实效。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落实《条例》、加强党内监督是全党的共同任务。不断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强化党委(党


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各个方面都把监督职责扛在肩上,才能织密党内监督体系之网,做到责任清晰、主体明确、制度管用、行之有效。

我们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各种监督形式中是最基本的、第一位的。为做好党内监督,也要把党内监督与外部监督结合起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制度,支持人民政协依章程进行民主监督,审计机关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支持民主党派履行监督职能,认真对待、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形成监督合力,实现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的有机统一,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945 年,毛泽东同志在著名的“窑洞对”中,指出了监督对于共产党人打破历史周期率的重要意义。今天,在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中,全党同志不忘初心、继续前进, 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将向历史、向人民交出新的更加优异的答卷。

2016 10 31 日新华社


新华社评论员:

蓝图已绘就,奋进正当时

——五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一切伟大的事业都在接力奋斗中推进。走过95载光辉历程的中国共产党,又一次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决定,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于2017年下半年在北京召开。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全国的重要政治任务,也是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必然要求。

迈向新征程,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更大力度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是我们不断取得新胜利的根本所在。六中全会把握时代大势,回应实践要求,就全面从严治党作出重大部署,对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作出制度安排,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进一步深化了对党的建设规律的认识,提供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开创党的建设新局面的行动纲领。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全党同志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上来,充分认识推进全面从严治


党的极端重要性,深刻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艰巨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六中全会各项决策部署。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强化党内监督, 带动全党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以管党治党新答卷迎接党的十九大。

当前,国际形势风云变幻,世界经济仍在深度调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矛盾和问题仍然较多。啃下深化改革的硬骨头,补齐民生工作的短板,寻求社会共识的最大公约数…… 我们面临的风险挑战纷繁复杂,我们肩负的任务艰巨繁重“知者无不知也,当务之为急”。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要求我们抓住重点、瞄准难点,特别是切实做好思想理论准备工作、组织准备工作、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条件。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做好五项重点工作,关键在落到实处、务求实效。学习贯彻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才能增强“四个自信”,做好思想理论准备工作;严格执行换届工作纪律,坚决遏制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等不正之风,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才能确保换届风清气正,做好组织准备工作;践行新发展理念,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打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脱贫攻坚等硬仗,才能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唱响主旋律、传播


正能量,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才能凝魂聚气、凝心聚力,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多做惠民生、得人心的实事, 才能化解矛盾、赢得民心,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打下坚实基础。

“成天下之大功者,有天下之深谋者也。”近年来,我们党先后召开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相继就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重大部署,六中全会专题研究和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四个全”战略布局,全面确立党中央治国理政新方略。蓝图已绘就, 奋进正当时。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信心、振奋精神,万众一心、真抓实干,全面深入贯彻六中全会精神,继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2016 11 1 日新华社


全会解读:

十八届六中全会新闻发布会有关情况介绍

(内容节选)

2016 10 28 (星期五)下午 3 时,中央宣传部举行新闻发布会,请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吴玉良、中共中央组织部副部长齐玉、中共中央宣传部常务副部长黄坤明介绍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六中全会情况,并答记者问。以下为内容节选:

中共中央宣传部常务副部长黄坤明: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的基本精神和重要成果,在全会《公报》中作了集中阐述。我主要介绍这几个方面。

一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讲话回顾总结了十八届五中全会以来党和国家工作,科学分析了世情国情党情的发展变化,深刻阐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深入回答了立党兴党、管党治党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对于在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作出重大部署,对进一步做好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是我们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科学指南和行动纲领。

二是审议通过了两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分别是《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内


监督条例》。《准则》和《条例》全面贯彻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深刻总结党的建设历史经验,直面当前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吸收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聚焦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围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加强党内监督,提出明确要求,作出了更加系统、更加具体的规定。

三是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 2017 年下半年在北京召开中共十九大,这是我们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全会还审议通过递补中央委员会委员的决定等事项。

中共中央组织部副部长齐玉:中共中央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下面, 我重点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我们党坚持党的性质和宗旨、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法宝,是我们党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重要途径。我们党从成立之日起,就高度重视党内政治生活,并在长期实践中逐步形成了以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集中制、严明党的纪律等为主要内容的党内政治生活基本规范。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还认真总结党内政


治生活正反两方面经验特别是“文化大革命”的惨痛教训,于

1980 年专门制定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对实现拨乱反正和全党工作中心转移,促进党的团结统一、保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都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为什么这次全会又要制定一个新的《准则》呢?我体会, 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一是完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需要。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确定的治国理政新方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相继就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行了专题研究,这次六中全会再以制定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修订党内监督条例为重点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这样“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就都分别通过一次中央全会进行了研究和部署, 这是我们党的一个整体设计。二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需要。全面从严治党是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抓党的建设的鲜明主题。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这次六中全会在深入总结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生动实践的基础上,认真分析新形势下党的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作出了新的制度安排,这对于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必将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三是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的需要。在长期实践中,党内政治生活状况总体是好的,但是一个时期以来,也出现了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比如,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不坚定、纪律松弛、脱离群众、


独断专行、弄虚作假、慵懒无为,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好人主义、宗派主义、山头主义、拜金主义不同程度的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突出, 任人唯亲、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现象屡禁不止,滥用权力、贪污受贿、腐化堕落、违法乱纪等现象滋生蔓延。特别是高级干部中极少数人政治野心膨胀、权欲熏心,搞阳奉阴违、结党营私、拉帮结派、谋取权位等政治阴谋活动,严重破坏了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严重损害了党内政治生态和党的形象,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了巨大损失,教训十分深刻。针对这些问题,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采取了一系列新的举措,正风肃纪、反腐倡廉、从严治吏,使党内政治生活出现许多新的气象,党内政治生态得到明显好转。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随着执政环境和执政条件的变化,我们党面临的“四大挑战”“四种危险”将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要巩固全面从严治党的好势头,有效防范已经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反弹复发,防止新的矛盾和问题滋生蔓延,必须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 完善规范,健全制度。

这次《准则》的制定,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着力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以党章为根本依据,突出问题导向,着眼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时代性、战斗性,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作出了系统规范。《准则》共三大板块、12 部分。第一个板块是序言,阐述党内政治生活的重大作用和历


史经验、存在的突出问题、面临的形势任务和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性紧迫性,提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目标要求。第二个板块是主体部分,从 12 个方面对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具体规定。包括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等。第三板块是结束语,主要讲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高级干部带头示范,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从《准则》的规定来看,主题十分鲜明、内容非常丰富,思想性、指导性、操作性都很强,其中新提出的重大观点和重大举措就有 160 多条。《准则》的颁布,是我们党的建设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对于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更好地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顺利实现党的执政使命和奋斗目标,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吴玉良:我向大家简要介绍《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修订情况。首先,介绍党内监督条例的修订背景。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是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


严治党的迫切需要,是推进党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重要保障。长期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内监督,采取了有力措施,取得了显著成绩。同时,我们也出现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主要是一些地方和部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一些党员、干部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正风肃纪、标本兼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党内政治生态明显好转,全党全社会高度认同。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根本上解决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问题,把强化党内监督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基础性工程,使我们党的政治优势充分释放出来。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2003 12 月颁布实施,这是第一个党内监督的专门文件,对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但是随着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条例》与新实践新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逐渐显现出来。同时,十多年来党内监督的新发展,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新实践新经验,迫切需要以党内法规的形式予以固化。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六次全会上对健全完善党内监督制度提出要求,明确了党内监督的性质、地位、作用和制度措施,为修订《条例》指明了方向。中央纪委机关先后


7 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条例》修订工作。党中央统筹考虑,

决定将修订条例纳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重要议题。从今年 3 月份开始,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的领导下,修订条例与制定准则同步进行。第二,介绍一下党内监督条例的主要内容。修订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理论、思想、制度构建体系,围绕权力、责任、担当设计制度。主要把握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强化责任担当,领导本身包含着教育、管理和监督,有领导权力就要负监督责任,努力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不贪大求全,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增强现实针对性;三是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 强调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同时抓住“关键少数”,将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作为监督的重点对象;四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 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坚持党内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规范党内监督与其他监督方式的关系,实现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的有机统一;五是坚持务实管用, 兼顾必要性和可行性,总结实践经验,提炼管用的实招。

《条例》共分 8 章、47 条,分为三大板块:第一章是总则,构成第一板块,列了 9 条,主要明确立规的目的和依据, 阐述党内监督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监督内容、监督对象、监督方式以及强化自我监督、构建党内监督体系等重要问题。第二章至第五章构成第二板块,是《条例》的主体部分,列了


27 条,分别就党的中央组织、党委(党组、党的纪律检查委

员会、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这 4 类监督主体的监督职责以及相应监督制度作出规定,形成了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 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 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其中, 将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单设一章,是对现行《条例》的突破, 体现党中央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第六章至第八章构成第三板块,列了 11 条,分别就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整改和保障、附则等作出规定。

认真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是全党的重要政治任务。各级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将带头执行《准则》和《条例》,落实好规定的职责任务,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把六中全会精神落到实处,坚定不移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全会解读:

十二大关键词解读六中全会公报

关键词 1--全面从严治党

全会提出: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集中整饬党风,严厉惩治腐败,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专家解读:中央党校教授谢春涛表示,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分别就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行专题研究。六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 既是经验总结又是全面部署,这标志着党中央“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总体框架逐步完善。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教授戴焰军说,六中全会制定“准则”和修订“条例”,标志着党从顶层设计上更好地编织监督权力的制度笼子,把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关键词 2--领导核心

全会提出:坚持党的领导,首先是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一个国家、一个政党,领导核心至关重要;全党同志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深入贯彻本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专家解读:中央党校教授辛鸣认为,公报中的这一重要表


述意义重大而深远,有助于确立中央权威,有利于全党更加团结统一,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中国共产党建党以来,之所以一直受到群众的拥护支持,并且在革命斗争中取得胜利,源于我们党拥有坚强的领导核心,带领全党全国人民不断取得长足发展。

关键词 3--党内政治生活

全会提出: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

专家解读:辛鸣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党在 1980 年就出台《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30 多年以来,世情、国情、党情都发生巨大变化。新制定的准则突出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集中制、党内民主等内容,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系统解决当前一些地方党内政治生活出现的庸俗化、随意化、搞“小圈子”等问题,为全面从严治党筑牢根基。

关键词 4--党内监督

全会提出: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增强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专家解读:在公报中“监督”出现 40 余次。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原副院长李永忠表示,此次全会通过党内监督条例,给党内监督再添利剑,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加强对同级党委监督,调动民众反腐积极性,致力形成“科学的权力结构”。国


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认为,我国公务员队伍中党员占绝大多数,党内监督至关重要。以重新修订党内监督条例为龙头,加上之前公布的问责条例、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法规, 使党内监督体系进一步完善。

关键词 5--纪律严明

全会提出:纪律严明是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的重要保障,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

专家解读:戴焰军认为,打铁需要自身硬,党治理好国家, 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正如公报所说,党内没有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组织和特殊党员。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尤其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防止和纠正执行党的纪律宽松软的问题,保持对纪律的尊重和敬畏,这是新时期全面从严治党的准确切口。

关键词 6--党内民主

全会提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是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健康的重要基础。

专家解读:辛鸣表示,当前,一些地方和单位党内民主不够,在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问题上,个人意志凌驾于组织之上。党要长期执政,必须保障每个党员的民主权利,拓宽党员表达意见渠道, 不断激发党内“正能量”。

关键词 7--反对腐败

全会提出: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持无禁区、全


覆盖、零容忍,党内决不允许有腐败分子藏身之地。

专家解读:十八大以来,中央正风肃纪力度始终不减。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数据显示,2013 年至 2016 9 月,全国有

101 万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谢春涛表示,十八大以来,反腐成效明显,赢得海内外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现在尤其要保持足够“定力”,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节点,让反腐利剑时刻高悬,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公报提出的党内决不允许有腐败分子的藏身之地,表明反腐斗争永远在路上,没有“休止符”。

关键词 8--高级干部

全会提出: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领导层组成人员必须以身作则;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坚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 为全党全社会作出示范。

专家解读:谢春涛表示,从严治党,重在以上率下,把高级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作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点和关键,让领导干部尤其是高级领导干部树立起规矩意识,时刻保持警惕,紧绷纪律红线,既要管好自己,也要管好家属亲友身边人。

关键词 9--权力监督

全会提出: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举措。

专家解读: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原副院长李永忠表示,六中全会明确提出,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权力过分集中、


权力随意滥用,就容易产生特权和腐败。因此,必须将权力牢牢关进制度的笼子,完善权力运行的监督机制,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

关键词 10--群众路线

全会提出:全党必须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当好人民公仆。

专家解读:戴焰军表示,依靠和服务人民是党的根本准则, 要体现在党的具体工作中。公报中特别提到,“形象工程”和

“政绩工程”名义上为人民,实际劳民伤财,是权力的滥用, 损害了群众利益。对此治理是对反“四风”的进一步延伸,从具体问题抓起,不断把群众路线做到实处。

关键词 11--民主集中制

全会提出: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重要制度保障。

专家解读: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说,从一些党内落马官员来看,不少贪腐“老虎”都存在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不彻底的共性问题。民主意识不强,一支笔、一言堂、“个人说了算”,出现权力滥用、贪腐滋生。六中全会提出,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必须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敢于担责,这进一步明确各级党组织负责人的工作铁律,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以任何理由违反。

关键词 12--选人用人

全会提出: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的组织保证;必须自觉防范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种种偏向。

专家解读:“营造良好、健康的党内政治生态,核心是选人用人。”汪玉凯认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既要坚决禁止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也要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要规范和纯洁党内同志交往, 为干部推进改革、探索创新营造良好的容错纠错氛围环境、制度保障。


全会解读:

坚定不移维护党的领导核心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中国共产党 90 多年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表明,党和国家各项事业成功的关键在于有一个团结统一、坚强有力的党的领导集体,有一个能够把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凝聚在一起的党的领导核心。加强党的领导,关键在于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集体领导制度,自觉维护党的领导核心。

一个国家、一个政党,领导核心至关重要。能否形成一个团结统一、坚强有力的领导核心,成为一个政党是否成熟的重要标志。邓小平明确指出领导核心的重要作用:“任何一个领导集体都要有一个核心,没有核心的领导是靠不住的。”党、国家和人民的命运需要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党的领导核心。正确地维护党的领导核心,不是为了突出强调或崇拜哪一个人, 而是要正确处理好个人与集体之间的辩证关系。集体领导必须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的主动性和能动性,领导核心的作用必须通过集体领导来实现和发挥。

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领导核心,领导 13 亿多人口,同时是拥有 8875 万党员的大党,在如此复杂多变的环境中,没有党的领导集体和领导核心的坚强领导,是不可想象的。随着我国发展进入新阶段,改革进入攻坚


期和深水区,各种错综复杂的矛盾和利益关系制约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推进。我们党要应对和化解“四大考验”“四大危险”,必须坚持党的集体领导制度和维护党的领导核心,自觉向党中央看齐,自觉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自觉维护好党的领导核心, 切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一,在思想上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想是行动的先导。在当前社会思想意识多元化,各种主义和思潮不断涌现的情况下,全党保持思想上的高度一致,主要体现“旗帜”和“方向”问题上的思想定力是否坚定。全体党员和领导首先要“补钙”和“加油”,始终保持思想理论上清醒, 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发展的最新成果,要紧密结合十八大以来党的理论创新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蕴含其中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通过全面学习和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精神,掌握好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作为统一思想和推进工作的科学指南。

第二,在政治上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讲政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良好的政治素养是党员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养。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


党员干部要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就是要求党员干部在重大政治问题、重大原则问题上心明眼亮,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党员干部要不断增强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在坚持什么、反对什么上旗帜鲜明、是非分明,绝不能“爱惜羽毛”扮“开明绅士”。党员干部必须始终做到懂政治、讲政治,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绝不触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红线” “底线”。

第三,在行动上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们党不是口号党,而是行动党。保持一致,不是一个空口号, 不能只看说什么、说得怎样,更要看做什么、做得怎样。全党要保持行动上的一致,就是要解决党中央的政令畅通、贯彻执行问题,特别是要解决表里不一、口头上喊保持一致、行动上却我行我素等突出问题。在行动上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要求全党必须坚决服从党中央的统一指挥和统一号令,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中央的方针部署。全党同志要做到知行合一、言行一致、表里如一,真正做到令行禁止,决不能“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能“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能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

总之,只有全党同志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才能使我们党更加团结统一、坚强有力,始终成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作者系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副教授 赵绪生 )


全会解读: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继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10 27 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在北京胜利闭幕。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这次全会具有重大意义。这不仅体现在其召开的时间上,正值中国共产党成立 95 周年、红军长征胜利

80 周年的历史节点,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决胜全面小康的关键时刻。更主要的是体现在其会议的成果上,如审议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其中重要的成果之一就是,全会正式提出并确认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这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继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同志之后的新核心,也是 21 世纪形成的中国共产党中央领导集体的新核心。

一、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中形成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是在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实践中形成的。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新局面,在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具有重大现实


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成就,实现了党和国家事业的继往开来。

其中,伟大斗争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全面从严治党。党的十八大以来,针对管党治党中存在的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党中央把管党治党作为重大任务来抓,提出并实施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战略。2012 11 15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强调, 新形势下,我们党面临着许多严峻挑战,党内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尤其是一些党员干部中发生的贪污腐败、脱离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必须下大气力解决。全党必须警醒起来。打铁还需自身硬。我们的责任,就是同全党同志一道,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使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这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首次公开亮相,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讲话掷地有声,宣示了党中央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

在十八大闭幕后不到 20 2012 12 4 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会议强调,抓作风建设,首先要从中央政治局做起,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以良好党风带动政风民风,真正赢得群众信任和拥护。要下大决心改进作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以此为切入点,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身体力行、率先垂范,拉开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大幕。


2014 10 8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首次提出要“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并对新形势下推进从严治党提出了八点要求,即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从严管理干部、持续深入改进作风、严明党的纪律、发挥人民监督作用、深入把握从严治党规律。这八点要求,实际上初步勾勒了全面从严治党战略的轮廓。2014 12 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调研时,把全面从严治党与其他“三个全面”一道,提出了“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强调要“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由此,全面从严治党上升为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战略布局。今年 1 12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讲话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这一论述,深刻揭示了全面从严治党的科学内涵和具体要求,也反映出我们党对全面从严治党认识的进一步深化。

近四年来,党中央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整“四风”,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在全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弛而不息、持之以恒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开创了党的建设新局面,得到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拥护,进一步增强了中国共产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也赢得了党内外、国内外的高度评价。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中,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得到加强,党的执政水平和领导水平得到提升,


这体现在中央领导集体上,就是形成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可以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成果。

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是继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迫切需要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全面从严治党,关系到全局。全面从严治党不仅是一项任务,而且是一项战略。所谓战略, 就是关系到全局、关系到长远,会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中国共产党,不是一般的政党,而是使命型政党,要带领中国人民完成民族复兴的重任,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建设状况如何,党自身的突出问题能否得到及时解决,会对整个事业产生影响。可以说,全面从严治党是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位一体”总布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根本保证。

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根本的是要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成为全国各族人民的主心骨。党的领导核心地位,体现在很多方面,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看党中央的领导权威,看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否得到全面贯彻落实,看党中央是否有一个坚强的领导核心。

当前,全面从严治党仍然面临严峻形势和挑战,需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推进。今年 1 12 日,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全面从严治党


任务依然艰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并列举了种种表现,如在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方面, 有的置若罔闻,搞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团团伙伙,一门心思钻营权力;有的明知在换届中组织没有安排他,仍派亲信到处游说拉票,搞非组织活动;有的政治野心不小,扬言“活着要进中南海,死了要入八宝山”;有的在其主政的地方建“独立王国”,搞小山头、拉小圈子,对党中央决策部署阳奉阴违,为实现个人政治野心而不择手段。腐败问题依然存在,如:有的仍心存侥幸,搞迂回战术;有的欺瞒组织、对抗组织,藏匿赃款赃物,与相关人员订立攻守同盟,企图逃避党纪国法惩处。

“四风”在面上有所收敛,但并没有绝迹。解决好这些问题, 需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三、在继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实践中维护好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基础性工作牢牢抓在手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党要管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管;从严治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在长期实践中,我们党形成了以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集中制、严明党的纪律等为主要内容的党内政治生活基本规范。

全会提出,加强党的领导,必须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


保证全党令行禁止,这是党和国家前途命运所系,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也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目的。坚持党的领导,首先是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一个国家、一个政党,领导核心至关重要。全党必须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的各级组织、全体党员特别是高级干部都要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可见, 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必将进一步强化党中央的权威,维护好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这对于更好凝聚力量抓住机遇、战胜挑战,对保证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总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是在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中形成的,是继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迫切需要,必将在继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实践中得到进一步维护。相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只要我们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就一定能够不断开创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局面,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根本保证。

(作者系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新研究基地 方涛)